为爱坚守,让生命无“碍” 在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这座守护了百年的生命摇篮里,我们见证过无数新生的喜悦,也深知每一份健康的托付都值得全力以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是一场需要医者、科技与社会共同作答的生命课题。 全新亮相的“三病联防·生命护航”栏目,将带您走进这场守护行动的核心。这里有最前沿的防治策略,有温暖实用的健康指导,更有医护人员在临床一线的经验和智慧。 愿我们的这份科学指引,能化作守护母婴健康的微光,让新生无惧,让爱与希望温暖延续。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应知应会知识问答(31-50) 科学预防,安全同行。今天,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妇幼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长春市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王晓梅为您详细解读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应知应会知识问答。 3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什么时间开始治疗?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一旦确诊,无论病毒载量或CD4细胞计数如何,应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 3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定点治疗机构是哪里? 定点治疗机构: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咨询服务电话:0431-80582551 3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如何到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助产机构发现艾滋病感染孕妇,应立即告知孕妇回建册地开具转诊单,孕妇持转诊单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接受抗病毒治疗,医院出具抗病毒治疗方案,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免费药物。 3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有哪些? 1.可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 方案一: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方案二: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 方案三: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2.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如病毒载量小于50拷贝/ml,可保持原治疗方案不变;否则,酌情调整方案。 3.对于孕晚期(孕28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 恩曲他滨(FTC)+整合酶抑制。 3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治疗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分娩结束后无需停药,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 2.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L,建议不选或停用AZT。 3.应用TDF前需要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4.整合酶抑制剂应选择可应用于孕产妇的整合酶抑制剂。 3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治疗期间应做哪些检测? 1.用药前: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 2.用药过程中:按规定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 3.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必须在分娩前获得结果。 4.有条件地区:建议孕产妇用药前、用药期间进行耐药检测。 37.艾滋病感染孕妇住院分娩定点机构是哪里? 住院分娩定点机构: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431-82761150 38.艾滋病感染孕妇如何到定点机构住院分娩? 孕妇持母子保健手册、孕晚期病毒载量报告单、CD4+T淋巴细胞计数报告单以及孕期相关检查报告单提前住院分娩,入院后要如实告知医生艾滋病感染情况。 39.艾滋病感染是否是剖宫产指征? 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 40.什么情况下,艾滋病感染孕妇可以自然分娩? 艾滋病感染孕妇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避免紧急剖宫产。 41.艾滋病感染孕妇住院分娩安全助产包括哪些内容? 1.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 2.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 3.产前检查和分娩过程中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宫内胎儿头皮监测、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等。应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可能减少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和机会。 42.什么是艾滋病职业暴露? HIV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HIV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HIV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HIV感染的情况。 43.什么是艾滋病标准防护原则是什么? 标准防护原则是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44.艾滋病标准防护措施包括哪些? 1.手部防护: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面部及身体防护: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锐器安全: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环境及废弃物处理: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医疗废物(含锐器、污染物品)分类存放,按规范无害化处理。 45.艾滋病标准防护个人防护物品包括哪些?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防水围裙等。 46.医务人员发生HIV职业暴露后怎么办? 1.局部处理 皮肤污染: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 黏膜暴露: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 伤口处理: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挤出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最后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并包扎。 2.报告感控科 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后应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领导签字后,送感控科备案。 3.抽血化验 到检验科采血化验。 4.评价源患者和暴露者 带单位介绍信、暴露者身份证、检验信息到区疾控性艾科取首次用药,然后去传染病院就诊,开具处方,拿处方再次去疾控取后续用药。 5.预防性用药 尽早(2小时内)开始,最迟不超过72小时,连续服用28天,用药方案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6.感控科随访 检验结果和暴露源化验单一起送感控科,艾滋病暴露后第4周、8周、12周及6个月复查HIV抗体,检验结果送感控科备案。 4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风险评估包括哪两种? 风险评估分为高暴露风险儿童和普通暴露风险儿童。 48.评估为高暴露风险儿童应符合哪些标准? 1.感染孕产妇孕晚期HIV病毒载量>50拷贝/ml。 2.感染孕产妇无孕晚期HIV病毒载量检测结果,孕期抗病毒治疗不足12周。 3.孕产妇临产时或分娩后HIV初筛试验阳性。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孕产妇所生儿童为艾滋病高暴露风险儿童,其他为普通暴露风险儿童。 49.普通暴露风险儿童如何治疗? 儿童应当在出生后6小时内尽早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应服药至出生后4周。可以选择奈韦拉平和齐多夫定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如选择母乳喂养,应当首选NVP方案。 表1 普通暴露风险儿童预防用药建议剂量:奈韦拉平NVP 表2 普通暴露风险儿童预防用药建议剂量:齐多夫定AZT 50.高暴露风险儿童如何治疗?治疗期间应做哪些副反应监测? 儿童应在出生后6小时内尽早开始服用三联抗病毒药物至出生后6周。 1.出生后2周内: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 2.出生2周后至6周: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表3 高暴露风险儿童预防用药建议剂量 高暴露风险儿童治疗期间应当在其服药后2周及4周时进行血常规、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测,发现异常者,及时进行处理。 初审:王晓梅 复审:赵慕欣 终审:宣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