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联防·生命护航 |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核心知识(十四)

时间: 2025-07-11 浏览量:1029


为爱坚守,让生命无“碍”


在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这座守护了百年的生命摇篮里,我们见证过无数新生的喜悦,也深知每一份健康的托付都值得全力以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是一场需要医者、科技与社会共同作答的生命课题。

全新亮相的“三病联防·生命护航”栏目,将带您走进这场守护行动的核心。这里有最前沿的防治策略,有温暖实用的健康指导,更有医护人员在临床一线的经验和智慧。

愿我们的这份科学指引,能化作守护母婴健康的微光,让新生无惧,让爱与希望温暖延续。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


今天,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办公室主任兼妇女保健部主任田红雨与皮肤及性医学科主治医师范婷婷、医师周明,共同为您解读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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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对象包括哪些?


所有梅毒感染的孕产妇。


梅毒感染孕产妇如何治疗?


推荐方案

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案。

1.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

2.普鲁卡因青霉素:80 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为1个疗程。


替代方案

若青霉素过敏,在无头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使用头孢曲松,1g/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点滴,连续10日为1个疗程。

若青霉素过敏且不能使用头孢曲松时,使用红霉素口服(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每次 500mg,4次/日,连服15日为1个疗程。


什么是梅毒感染孕产妇充分治疗及规范治疗?

规范治疗要满足三个方面

1.使用青霉素治疗。

2.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

3.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充分治疗要满足两个方面

1.使用青霉素治疗。

2.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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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田红雨

复审:赵慕欣

终审:沙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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