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联防·生命护航 |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核心知识(十六)

时间: 2025-07-18 浏览量:936


为爱坚守,让生命无“碍”


在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这座守护了百年的生命摇篮里,我们见证过无数新生的喜悦,也深知每一份健康的托付都值得全力以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是一场需要医者、科技与社会共同作答的生命课题。

全新亮相的“三病联防·生命护航”栏目,将带您走进这场守护行动的核心。这里有最前沿的防治策略,有温暖实用的健康指导,更有医护人员在临床一线的经验和智慧。

愿我们的这份科学指引,能化作守护母婴健康的微光,让新生无惧,让爱与希望温暖延续。


先天梅毒儿诊断标准


今天,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妇幼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长春市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王晓梅为您详细解读先天梅毒儿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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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先天梅毒: 

1.儿童的皮肤黏膜损害或组织标本病原学检查呈阳性。

2.出生时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呈阳性。

3.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呈阳性;滴度大于等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2个稀释度),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结果呈阳性。 

4.出生时不能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任何一次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结果由阴转阳或上升4倍滴度(2个稀释度),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呈阳性。

5.18月龄前未能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18月龄后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仍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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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王晓梅

复审:赵慕欣

终审:宣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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