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妇幼 |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红线:不准酒后失德

时间: 2025-08-26 浏览量:1999


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外”言行,是其党性观念的重要体现。现实中,因“八小时外”放松要求而导致的失德失范、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教训深刻。

医院纪委转载刊发相关纪律要求,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参考,共同筑牢廉洁自律的日常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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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通报

某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张某酒后打人问题。2021年6月6日晚,张某与王某某、吴某某等人在某餐厅共同就餐,其间,张某、王某某酒后发生口角。22时许,张某和其同事分别将吴某某、王某某送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小区。22 时40分许,张某和王某某再次发生口角,后在王某某住所单元楼道和电梯内,张某多次踢踹殴打王某某。吴某某在劝阻过程中因被张某拉拽、碰撞,两次倒地。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某构成轻伤二级。7月5日,张某被依法拘留。7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张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02 纪法评述

党员干部酒后失德,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都绝不符合一个党员干部该有的形象,他不仅反映出其个人道德修养上存在严重问题,更反映出作风霸道、没有纪法敬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党员干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受到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更要从严惩处。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法约束的党员,不论是谁,不论在哪个地方、部门、系统工作,只要失德失范、破纪破法必受惩,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作风不正、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予以严肃查处,以严明的纪律和作风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特别提醒


喝酒出事、误事、闹事的案例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悲剧事件也时常占据新闻热点。党员干部要懂得节制,“八小时外”在亲友聚会时,要带头少喝酒、少劝酒,量力而为,留一份清醒、少一份烂醉,坚决防范因喝酒而受伤、误事、闹事。


来源:“滨医附院纪检监察” 微信公众号


初审:袁晓娜

复审:赵慕欣

终审:孙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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